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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 )
A、行政法律關系 B、行政關系
C、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 D、監督行政關系
2、下列各項中( )不是行政法的淵源。
A、判例 B、規章
C、地方法規 D、司法解釋
3、下列各項中( )是特殊行政法。
A、《行政處罰法》 B、《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C、《治安管理處罰法》 D、《國務院組織法》
4、下列( )屬于行政法關系
A、行政咨詢 B、民政局小王和小李結婚
C、公安局逮捕張某 D、趙某違章駕車,交警對其罰款50元
5、行政法是( )的延伸和具體化
A、憲法 B、法律
C、民法 D、刑法
6、在下列法的形式中,( )是行政法的特殊淵源。
A、憲法 B、行政法規
C、法律 D、其他規范性文件
7、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機關中,有權制定行政法規的是( )
A、我國人大常委會 B、省級人大
C、國務院各部委 D、國務院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淵源的有( )
A、憲法 B、法律 C、判例
D、中共中央與國務院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2、以行政法規范的性質為標準,行政法可分為( )
A、一般行政法 B、特別行政法
C、實體行政法 D、程序行政法
3、可以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有( )
A、合法的行為 B、非法的行為
C、事件 D、法律規定
4、下列( )屬于行政法的淵源
A、行政解釋 B、地方解釋
C、學理解釋 D、司法解釋
5、行政合法性原則的內容包括( )
A、不失職 B、不違反法定程序
C、不超越職權 D、不濫用權力
三、判斷題:(打“×”或“√”)
1、行政法中的行政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的行為。( )
2、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
3、行政法治原則可以直接作為行政法適用。 ( )
4、所有的行政關系都能轉化為行政法律關系。( )
5、“依法行政”要求“沒有法律規范就沒有行政”。( )
四、簡答題:
1、行政法律關系的特點有哪些?
2、簡述行政合法性原則的涵義及具體內容。
3、簡述行政合理性原則的涵義及其具體內容。
五、論述題:
1、論述行政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2、論述行政法的作用。
六、案例分析
行政合同關系屬于行政關系,應由行政法調整
原告:艾某,某縣香溪鄉海西村農民
被告:某縣香溪鄉人民政府
1987年10月,艾某在本縣某水利工地施工時,被同鄉一民工無意鏟傷頭部,經縣、地兩級醫院診斷和南京市鼓樓醫院復診,確定為“腦震蕩后遺癥”。1989年9月22日,某縣水利工程指揮部及原告所在的鄉政府、村民委員根據某省《關于民工致傷完全喪失勞動力的規定》與原告協商達成一項就鄉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承擔艾某的治療費用和以后生活問題的《因公致傷處理協議書》。該協議書簽字后,報縣政府農水辦公室審批,縣政府農水辦批復:“同意該協議,今后雙方一律按協議書條款執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糾纏。”由于農村實行了經濟體制改革,從1992年起,鄉、村每年只給原告400元現金。原告認為這些錢已不能維持基本生活,數次找領導解決而未果。1994年,鄉領導認為原告的后遺癥已基本恢復正常,并能從事輕微體力勞動,不必再要補助,宣布從今以后不再發給原告生產等補助費。因此,原告于1995年3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鄉政府履行1989年經縣政府批準的協議書的規定,繼續發給補助費。
[案例思考]
1、鄉政府與原告簽訂的協議書是什么性質的協議?
2、法院能否受理此案?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C) 2、(A) 3、(C) 4、(D)
二、多項選擇題
1、(ABD) 2、(CD) 3、(ABC) 4、(ABD)
四、簡答題
1、答:行政法律關系的特點表現在:
①行政法律關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體。
②行政法律關系具有非對等性,即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③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一般是法定的,不能相互約定或自由選擇。
④行政主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是重合的。
⑤大多數的行政法律關系爭議由行政機關或行政裁判機構依照行政程序或準司法程序加以解決,只有在法律有規定的情況下,才由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答:行政合法性原則是指行政權的存在和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行政合法性原則的具體內容是:①行政職權必須基于法律的授于才能存在,即要求行政主體在其法定權限內行使職權。任何沒有法律根據的職權都不應存在。②行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行使,即要求行政主體行使職權不能違反行政實體規范和行政程序規范。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③行政授權、行政委托必須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要旨,依法定程序進行。
3、答: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內容要客觀、適度,合乎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具體內容:①行政行為應符合立法目的;②行政行為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因素;③平等適用法律規范,對相同的事實不得給予不同對待;④符合自然規律;⑤符合社會道德。
五、論述題:
1、答:行政法是僅次于憲法的部門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部門法之一。
①從行政法的調整對象來看,行政法調整著廣泛而重要的社會關系,與國家權力和公民個人權利息息相關,影響大,行政法的地位極為顯著。
②從行政法與憲法的關系來看,行政法是憲法重要的實施法。憲法是行政法的基礎,而行政法則是憲法的延伸和具體化。沒有行政法,憲法的原則便無法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真正實施。
③從行政法與其他基本法律部門的關系來看,行政法對其他部門法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在傳統上,刑事、民事問題由刑法、民法調整,由司法機關管轄。但本世紀以來,行政仲裁、行政調解等活動激烈增加,行政法越來越多地“插手”國家刑事、民事問題。
2、答:(1)行政法與其他部門法一樣,具有法的規范作用和一般社會作用。行政法的規范作用表現為,行政法具有指引作用、評價作用、預測作用、教育作用和強制作用。行政法的一般社會作用表現為保障公民權益,維護和鞏固社會秩序,推動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等事業的發展。
(2)行政法的特殊社會作用:①行政法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實施。行政法對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通過確認和賦予行政機關管理權來實現。體現為:a、行政法確認行政權的相對獨立性,確認行政權由國家行政機關享有和行使。b、確立行政機關相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權力,并賦予行政權以優益性、強制性等屬性。c、行政法保障行政機關對其公務員的管理權。d、行政法保護行政機關在特別情形下的活動。e、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法不斷確立新的行政權能。②行政法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行政權最終來源于公民權利,因此,行政權的行使必須保護和促進公民的合法權益。行政法對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是通過建立一系列制度來實現的。
行政法上述兩方面的作用是對立統一的,互相依賴、不可偏廢,過分強調任何一方面,都是對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會影響到有機、和諧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3)在我國目前民主與法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強調行政法對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保護作用,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因為:①強調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作用,是法的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法上的特殊要求。②強調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作用,符合行政法產生之政治需要。③與行政法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實施作用的目的相吻合。④我國封建思想影響深遠、“行政中心”思想比較堅固,行政權失控或法外行政問題比較突出,漠視、侵犯公民權利的現象時有發生。
六、案例分析:
[參考要點]
1、該協議屬行政合同,應由人民法院行政庭受理和審判。主要理由是:該協議書盡管是在雙方當事人協議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的,但是由于承擔義務的一方不是一般的民事主體,而是鄉、鎮一級的人民政府即行使行政職能的行政主體;且這種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是經過縣一級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門批準的,并規定“今后雙方一律按協議書條款執行”,從而具有行政合同的性質。
2、行政主體一方在不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單方面宣布廢止該協議書,停止發給原告補助費是合同違約行為,相對人對此不服提起訴訟應由行政庭作為行政案件受理。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6項規定,該案也符合“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規定。按照協議書規定:“今后的治療費用由村合作醫療解決,如合作醫療解決不了的,可以鄉民政經費解決。”由于被告單方面宣布停止發給原告撫恤金,人民法院可以依“要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為案由受理此案。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 )項屬于行政主體。
A.國務院辦公廳 B.政法委
C.北京市人民政府 D.被委托的組織
2.我國實行的國務院總理負責制屬于( )。
A.合議制 B.委員會制
C.首長制 D.總統制
3.下列( )項不是國務院組成人員。
A.秘書長 B.審計長
C.民航總局局長 D.國務委員
4.國家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不稱職的,或者不勝任現職又不宜轉任同級其他職務的,應按照規定程序予以( )。
A.降級 B.降職
C.辭退 D.撤職
5.公務員一經任用,非因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行政處分。這屬于公務員的( )權利。
A.身份保障 B.依法執行公務
C.享受報酬、福利 D.申訴控告
6.在我國,錄用擔任非領導職務的主任科員以下的公務員法律關系的發生一般采用( )方式。
A.選任 B.調任
C.委任 D.公開考試、擇優錄用
7.以下選擇中不屬于地方行政機關的派出機關的是( )。
A.行政公署 B.居民委員會
C.區公所 D.街道辦事處
8.當公務員不能或不依法履行其法定義務時,必須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責任,但一般不包括( )。
A.身份處分 B.行政處分
C.民事責任 D.刑事責任
E.行政賠償責任
二、多項選擇題:
1.公務員法律關系的變更主要包括晉升( )。
A.降職 B.辭職 C.交流
D.撤職 E.掛職鍛煉
2.引起公務員法律關系消滅的有( )。
A.辭職 B.辭退 C.撤職
D.退休 E.輪換
3.行政優先權指行政權具有優先行使和實現的效力,其內容一般包括( )
A.先行處置權 B.獲得社會協助權
C.行政行為的推定有效 D.行政受益權
4.下列選擇中,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有( )。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海淀稅務分局
C.國家煙草局 D.國務院港澳辦
E.某行政公署
5.對公務員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 )和開除。
A.降級 B.降職
C.撤職 D.罰款
E.留用查看
三、判斷題:
1.行政機關一般只能在行政法律關系中充當權利義務的主體。( )
2.行政機關與其公務員關系緊密,共同構成行政主體。( )
3.所謂行政受益權即行政主體有從其行政活動中獲得物質利益的權利。( )
4.一般來說,個人不能成為行政主體,行政主體只能是國家行政機關或被授權的組織。
5.行政授權與行政委托的相同點之一就在于其均是使本無行政職權的組織或個人可以依法行使一定的行政職權。( )
四、簡答題
1.除國家行政機關外,行政主體還有哪些類型?
2.國家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行政組織的區別?
3.我國公務員的概念和范圍是什么?
五、論述題:
1.論述國家行政機關的概念和特征。
2.論述行政授權與行政委托的特征與區別。
六、案例分析
法律法規未授權的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原告:鄧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某區中隊
鄧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請建房,經同意在該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層二間20平方米的磚木結構平房做經營飲食場地。同年8月,某區土地管理局、某鄉政府等有關人員在現場責令鄧某予以拆除。事后,鄧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某區中隊在無確定依據的情況下,認定違章建筑為鄧的親戚劉某所修,將有關處理決定下達劉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時許,區城管中隊帶領民工十余人將鄧某修建的兩間平房強行拆除。在實施強行拆除時,又未通知鄧某將屋內財產搬出,致使鄧某部分合法財產受到損失。鄧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區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某區城管中隊的上述行為違法并賠償經濟損失9 484元。
[案例思考]
1.某區城管中隊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為什么?
2.法院應如何處理此案?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 C ) 2.( C ) 3.( C ) 4.( B )
5.( A ) 6.( D ) 7.( B ) 8.( C )
二、多項選擇題
1.(ACD) 2.(ABD) 3.(ABC)
4.(ABCE) 5.(AC)
三、判斷題:
1.(×) 2.(×) 3.(×) 4.(√) 5.(×)
四、簡答題:
1.答:行政機關是最主要的行政主體,但行政主體并不僅限于行政機關。除行政機關之外,有些行政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依照法定授權也可取得行政主體資格:(1)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規定而直接設立的專門行政機構;(2)行政機關的內部機構;(3)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4)行政性公司;(5)根據授權從事一定的行政職能活動的事業單位;(6)根據授權從事一定行政職能的企業單位;(7)被授予一定行政職權的社會團體、群眾性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
2.答:國家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是一組既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的概念。行政法上所謂的行政組織是指一切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的綜合體,包括各機關和機構相互之間的橫向聯系和縱向結構。國家行政機關則指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他具有法人資格、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的行政單位。行政機構指國家行政機關的內部構成單位,它是為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服務的,對外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發布決定和命令,其行為的一切法律后果皆歸屬于其所屬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是聯結各行政機構的綜合體。三者之中,只有行政機關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3.答: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行政權,執行國家公務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即我國公務員的范圍限于在政府系統中任職的,各級行政機關中擔任國家公職的人員,不包括各級行政機關中的工勤人員;我國公務員不僅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而且還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
五、論述題:
1.答:國家行政機關是指國家根據其統治意志,按照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的,依法享有并運用國家行政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其特征:(1)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權威性;(2)具有執行性和法律從屬性;(3)具有相對獨立性;(4)具有適應性和創造性;(5)具有統一性和層級性;(6)具有社會性、專業性和服務性。
2.答:(1)行政授權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為依據,只有法律、法規方能賦予某一社會組織以某項法律上的權力。行政委托雖也應依法進行,但這里“依法”不像行政授權那么嚴格,在某些行政事項范圍內,應當有法律關于委托的明確規定,而在有些行政事項范圍內,只要不違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實施委托。
(2)行政授權必須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有兩種,即法律、法規直接授予職權和法律、法規規定由特定的行政機關授予職權。而行政委托的方式,都是行政主體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以較具體的委托決定來進行的。
(3)行政授權的法律后果,使被授權的組織取得了所授予行政職權的主體資格,成為該項行政職權的法定主體。行政委托并不發生職權和職責的轉移,被委托的組織不能因委托而取得行使被委托職權的行政主體資格。
六、案例分析
[參考要點]
1.某區城管中隊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在大、中城市,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一般都設有城市管理監察隊伍。這支隊伍是不是國家行政機關,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授權,因而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他們所進行的處理或處罰,只能是受主管行政機關的委托,以委托機關的名義進行。其行為效力歸屬于委托的機關,由委托的行政機關對其行為負責,由其在行政訴訟中作被告。
2.行政職權必須由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即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行使。非行政機關的組織沒有法律、法規授權和行政機關的委托而行使行政職權是非法的,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從而也不能作為適格被告,城管機構的法律地位應通過立法予以明確。
第三章 行政行為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何項屬于行政行為的特征。( )
A.確定力 B.單方性
C.拘束力 D.執行力
2.以下行為中,不屬于行政行為的是:( )
A.吊銷營業執照 B.征稅
C.制定規章 D.發布天氣預報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為非依法律規定不得隨意變更或撤銷,這是行政行為的 ( )
A.確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執行力
4.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濫用職權、向相對方索賄情形下頒發的許可證行為,應屬于:( )
A.無效 B.廢止
C.撤銷 D.有效
5.行政復議這一行政行為屬于( )
A.行政立法行為 B.行政司法行為
C.行政執法行為 D.依職權行政行為
6、行政主體依職權對行政相對方科以一定義務,應屬( )
A.單方行政行為 B.雙方行政行為
C.依職權行政行為 D.羈束行政行為
二、多項選擇題:
1、行政行為與民事行為和其他國家機關的行為相比較,主要特征是:( )
A.從屬法律性 B.裁量性
C.效力先定性 D.雙方意志性
E.強制性
2、行政行為成立便對相對方和行政主體產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地應具有( )
A.確定力 B.拘束力
C.強制力 D.公定力
E.執行力
3、行政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哪些機關可以撤銷( )
A.人民法院 B.國務院
C.人民檢察院 D.上級行政機關
E.作出行政行為的機關
4、行政行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
A.主體合法 B.內容合法適當
C.程序合法 D.在職權范圍內
E.行為對象合法
5、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企業頒發生產許可證的行為屬于( )
A.抽象行政行為 B.具體行政行為
C.依職權行政行為 D.應請求行政行為
6、吊銷駕駛執照的行政行為屬于( )
A.具體行政行為 B.依職權行政行為
C.要式行政行為 D.可訴性行政行為
三、判斷題:
1、行政主體的行為就是行政行為。( )
2、行政行為必定是合法行為。( )
3、單方意志性的特點不同程度地表現在所有行政行為中。( )
4、行政機關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必定是行政行為。( )
5、行政行為的拘束力是執行力的前提,執行力是拘束力的保障。( )
6、行政行為的廢止不具有溯及力。( )
四、簡答題:
1、簡述行政行為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簡述行政行為被撤銷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3、簡述行政行為被廢止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五、論述題
試論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
六、案例分析
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是兩類不同的行政行為
原告:王某 被告:某海關 某市外經貿局
某市外經貿局干部王某隨市經貿代表團到國外進行考察,并在考察途中先后購買了價值3.2萬余元的金銀首飾、化妝品等,欲帶回國內,被中國海關沒收,并被處以3 000元的罰款。后來,王某所在的市外經貿局又給予王某行政記大過處分。王某認為自己用自有的資金購買自用商品,并無走私意圖,海關和本單位對自己的處罰過重,因此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海關的處罰和市外經貿局的處分。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對海關的訴訟請求,但駁回了王某提出的撤銷行政處分的訴訟請求。
[案例思考]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B) 2、(D) 3、(A)
4、(C) 5、(B) 6、(A)
二、多項選擇題:
1、(ABCE) 2、(ABDE) 3、(ABDE)
4、(ABCD) 5、(BD) 6、(ABCD)
三、判斷題:
1、(×) 2、(×) 3、(√)
4、(×) 5、(√) 6、(√)
四、簡答題:
1、答:行政行為無效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相對方可在任何時候請求有權國家機關,如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人民法院宣布行為無效。
②有權國家機關可在任何時候宣布相應行政行為無效。
③行政行為被宣布無效后,行政主體通過該行為從行政相對方處獲取的一切均應返還相對方;所給予相對方的一切義務均應取消,對相對方所造成的一切實際損失,均應賠償。行政主體通過相應無效的行政行為所給予相對方的一切權益,均應收回。總之,行政行為被宣布無效后,被行政行為改變的狀態應盡可能恢復到行為以前的狀態。
2、答: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合法的行政行為必須具備四個要件:主體合法、權限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種行政行為如果缺損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要件,該行政行為就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
②行政行為不適當。不適當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現行政策、不合時宜、不合乎有關善良風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適當的行為都可撤銷,只有不適當到嚴重程度構成違法才可撤銷。
行政行為撤銷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的效力可追溯到行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為被撤銷,那么由此造成相對方的實際損失一般應由行政主體予以賠償。
③如果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行政相對方的過錯或行政主體與相對方的共同過錯所引起的,則行政主體通過相應行為已給予相對方的利益均應收回,行政相對方因行為撤銷而遭受的損失由其本身負責,國家或其他組織和個人因已撤銷的行政行為所受的損失,應由行政相對方依其過錯程度予以適當賠償,行政主體或其工作人員對導致行政行為的撤銷,應承擔內部行政法律責任。
3、答:行政行為廢止的情形有:
①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經有權機關依法修改、廢止或撤銷,相應行為如繼續實施,則與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
②國際國內或行政主體所在地區的形勢發生重大變化,原行政行為的繼續存在將有礙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甚至給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③行政行為已完成原定目標、任務,實現了國家的行政管理目的,從而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行政行為廢止的法律后果有:
①行政行為廢止后,其效力自行為廢止之日起失效。行政行為在廢止前的時間仍然有效,即廢止的效力不溯及既往。
②行政主體在行為廢止前通過相應行為已給予行政相對方的利益不再收回;行政相對方依原行政行為已履行的義務也不能要求行政主體予以補償。
③行政行為的廢止給相對方造成的損失,行政主體不負賠償責任。
五、論述題
答:行政行為合法的一般要件有:
(一)主體合法。是指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主體合法具體包括以下幾項要求:①行政機關合法,即實施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必須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體資格。②人員合法,是指實施行政行為的人員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職務、法定的資格,并能代表行政機關對外行使職權的工作人員,即必須具備合法的公職身份。③委托合法。它要求委托的行政機關必須具有合法的委托權限;接受委托必須具備從事委托事項的能力,被委托者必須在委托權限內實施行政行為。
(二)權限合法,是指行政行為的主體必須在法定的職權或法律、法規授權或行政主體委托權限范圍實施行政行為。權限合法要求行政行為符合各方面的權限限制,主要有:①符合行政事項管轄權的限制;②符合行政地域管轄權的限制,即行政機關只能就其管轄地域范圍的有關事項作出行政行為。③符合時間管轄權限制。行政主體只能在其自身合法存在的時間內才能實施行政行為。④符合手段上的限制。⑤符合程序上的限制。⑥符合條件上的限制,行政機關只有在法定條件下才能運用行政職權,在法定條件不成立時運用行政職權構成越權。⑦符合委托權限。被委托組織或個人必須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
(三)內容合法適當,是指行政行為所涉及的權利義務,以及對這些權利義務的影響或處理,均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要求有以下幾項:①對于受法律、法規羈束的行政行為來說,其內容必須完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②對于自由裁量行為而言,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在法定的范圍和幅度之內,不得超越法定范圍和幅度。③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④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適當、符合實際。⑤行政行為必須公正、合理。
(四)程序合法,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必須遵守法定程序。
六、案例分析
[分析要點]
行政行為以其適用與效力作用的對象的范圍為標準,可以分為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所謂內部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內部行政組織管理過程中所作的只對行政組織內部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所謂外部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對社會實施管理活動的過程中針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劃分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的意義在于:(1)內部行政行為適用內部行政規范,因而也只能用法定的內部手段和方式去進行;而外部行政行為適用于社會行政等外部行政規范,因而能夠采用相應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種手段和方式去進行。由此可以看出,內部行為與外部行為的內容和方式不同,兩者的意義各不相同。(2)在內部行政爭議和外部行政爭議的救濟途徑上也是各不相同的,對內部行政行為發生的爭議不得適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而外部行政爭議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可以適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
我國《行政訴訟法》未將內部行政行為列為司法審查的范圍。因此,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只受理當事人對海關的行政處罰提起的訴訟,而不受理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分所提起的訴訟的做法是正確的。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為
一、單項選擇題:
1、行政立法的主體是( )
A、國家行政機關 B、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
C、國務院 D、國務院及所屬各部委
2、特別授權立法的立法權( )
A、只能行使一次 B、可反復運用
C、由憲法或組織法規定行使次數 D、視情況而定
3、執行性行政法規范不得在法律或上級行政法規范所規定的事項之外隨意增加新的規定,所以我們一般稱之為( )
A、實施細則 B、辦法
C、規則 D、條例
4、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要經過( )審議通過
A、全國人大常委會 B、國務院全體會議
C、國務院常務會議 D、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
5、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應由( )簽署
A、國務院總理 B、國家主席
C、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D、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
6、有關行政主體制定的行政規章( )
A、應報國務院批準 B、應報國務院備案
C、經國務院批準后才能生效 D、經國務院備案后才能生效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 )是行政立法主體
A、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B、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
C、國務院及其各部委 D、省級人民政府
2、國務院依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對外開放方面制定的暫行規定屬于( )
A、一般授權立法 B、特別授權立法
C、中央行政立法 D、試驗性立法
3、下列哪些行政機關具有行政立法權( )
A、教育部 B、重慶市人民政府
C、鄭州市人民政府 D、開封市人民政府
4、所有抽象行政行為都具有如下特征( )
A、對象的普遍性 B、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續性
C、準立法性 D、不可訴性
5、有權改變或撤銷縣人民政府所作違法或不當抽象行政行為的主體是( )
A、縣人大常委會 B、縣人民法院
C、該縣中共縣委 D、市政府
三、判斷題:
1、行政立法是抽象行政行為,但抽象行政行為并不都是行政立法。( )
2、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機關制定有關行政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 )
3、抽象行政行為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直接對象。 ( )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享有地方行政立法權。 ( )
5、公開發布是所有行政立法成立必備的一個要件。 ( )
6、特別授權立法中所授立法權可以超出被授權機關的原職責范圍。( )
四、簡答題:
1、簡述抽象行政行為的特征。
2、簡述我國行政立法的主體有哪些?
五、論述題
論述行政立法程序
六、案例分析
行政復議時,復議機關可以在職權范圍內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
1999年春,A省下轄的B市公安局與相關部門聯合發文規定:凡到本市工作的非本市生源的本科生、大專生和中專生必須分別繳納3000元、4000元和5000元的城市增容費。到1999年底,有30多名在B市找到接收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因繳不起城市增容費,公安機關拒絕為他們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因而無法到單位上班,致使這些學生的工作擱淺。部分學生向B市公安局的上級機關A省公安廳提出行政復議,請求A省公安廳對B市公安局不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行為進行復議;并請求撤銷B市公安局與其他有關部門聯合頒布的關于向大中專畢業生收取城市增容費的規定。
[案例思考]
復議機關在審查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時能否附帶審查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A) 2、(A) 3、(A)
4、(D) 5、(A) 6、(B)
二、多項選擇題:
1、(CD) 2、(BDC) 3、(ABC)
4、(ABCD) 5、(AD)
三、判斷題:
1、(√) 2、(×) 3、(√)
4、(×) 5、(√) 6、(√)
四、簡答題:
1、答:抽象行政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對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為對象,即它針對的是某一類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續性,它不是適用于一時一事,而是可以對同類事件反復適用。
(3)準立法性。抽象行政行為必須按準立法程序進行,且具有普遍性、強制性、規范性等法律特征。
(4)不可訴性。在我國,抽象行政行為不是司法審查的對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抽象行政行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答:行政立法的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的行政機關。
根據我國憲法、組織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行政立法的主體有:
①國務院。
②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
③國務院直屬機構。我國憲法和國務院組織法雖沒有規定國務院直屬機構享有行政立法權,但在實踐中,直屬機構行使著一定立法權,只不過它制定的規章須經國務院批準。
④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⑥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
⑦經濟特區的市人民政府。
五、論述題
答: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體依法定權限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所應遵循的步驟、方式和順序。行政立法程序理當由憲法、法律作原則性規定,再由配套法規作出具體詳盡的規定。下面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立法實踐,對行政立法程序作一概括闡述:
(1)規劃。即有行政立法權的行政機關,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規定的任務、編制有指導性的五年規劃和年度規劃,其主要內容包括一定時期里行政法規、規章的擬訂、修改、補充、清理等工作。行政立法規劃要考慮每個立法項目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2)起草。對列入規劃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規和規章,由法規或規章內容涉及的主管部門草擬法案。草案應在廣泛調查研究、充分收集并分析有關資料的基礎上形成,力求內容切實可行、形式完整、結構嚴謹。
(3)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是行政立法民主原則的要求,也是集思廣益發揮集體智慧的有效做法。它包括:A、征求人民群眾尤其是與草案有利害關系的相對人的意見。B、征求與草案內容有關的部門的意見。C、征求有關專家的意見。
(4)審查。即行政法規、規章草案擬定后,送交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審查,主要針對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審查后,寫出審查報告,提出是否提交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討論通過的建議。
(5)審議通過。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根據法制部門的提議,以正式會議對該草案進行討論決定,認為沒問題,則予以通過。
(6)簽署發布。經行政立法機關正式會議審議通過的行政法規、規章必須經過行政首長簽署,并通過適當途徑公之于眾。
六、案例分析
[分析要點]
我國《行政復議法》第7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的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規章)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據此,復議機關在審查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過程中可以依職權附帶審查行政機關制定的除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并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與否作出裁決。如果屬于復議機關無權處理的,則應由復議機關在受理后7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60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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