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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術語解釋
1.稅收制度
2.納稅人
3.課稅對象
4.稅率
5.稅制結構
二、單項選擇題
1.( )是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和征稅標準。
A.稅率 B.計稅依據 C.稅目 D.納稅期限
2.( )是指采取弄虛作假和欺騙手段,騙取出口退(免)稅或減免稅款的行為。
A.騙稅 B.抗稅 C.偷稅 D.欠稅
3.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 )。
A.單位 B.法人
C.單位和個人 D.個人
4.比例稅率的表現形式是( )。
A.行業比例稅率 B.超額累進稅率
C.全率累進稅率 D.地區差別稅額
5.起征點是( )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
A.計稅依據 B.稅目
C.稅源 D.征稅對象
三、多項選擇題
1.稅收制度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
A.納稅環節 B.納稅人 C.稅率 D.課稅對象
2.稅率的三個基本形式是( )。
A.比例稅率 B.累進稅率 C.超額累進稅率 D.定額稅率
3.累進稅率依照累進依據和累進方法的不同可分為以下( )形式。
A.全率累進稅率
B.超額累進稅率
C.超率累進稅率
D.全額累進稅率
4.減免稅的基本形式有( )。
A. 稅基式減免 B.稅率式減免 C.稅額式減免 D.納稅人減免
5.違反稅收法令的行為包括( )。
A.抗稅 B.偷稅 C.欠稅 D.騙稅
四、判斷題(判斷對錯)
1.稅收制度是稅收分配關系的體現方式。
2.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體系具有收入不穩定、征管難度大的特點。
3.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體現征稅的廣度。
4.稅率是指稅額與征稅對象之間的比例,反映征稅的深度,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
5.違章處理是對納稅人違反稅法行為所采取的刑事處罰措施。
五、簡述題
1.如何理解稅收制度的含義?
2.稅制體系的概念是什么?
3.影響稅制體系設置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第二章 增值稅
一、術語解釋
1.增值額
2.增值稅
3.消費型增值稅
4.貨物
5.進項稅額
二、單項選擇題
1.增值稅條例規定,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貨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 )。
A.貨物發出的當天 B.收到銷貨款的當天
C.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D.簽訂合同的當天
2.下列項目中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是()。
A.郵政業務 B.修理業務 C.娛樂業 D.旅游業
3.下列稅率屬于增值稅征收率的是( )。
A.30% B.15% C.3% D.33%
4.增值稅規定,外購下列貨物所包含的進項稅額,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A.進口的機器設備 B.外購的燃料
C.外購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 D.外購的低值易耗品
5.理論增值額的含義是( )。
A.V+M B.C+V+M C. M D. C
三、多項選擇題
1.增值稅規定,下列行為屬于視同銷售的有()。
A.將自產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B.將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C.將自產貨物用于職工福利和集體消費
D.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增值稅的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下列費用不包括在價外費用中的有( ):
A.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
B.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C.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貨物,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D.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由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
3.增值稅規定,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有( )。
A.建筑公司在提供建安勞務的同時,銷售建筑材料
B.鋁合金廠生產銷售鋁合金門窗并負責安裝
C.運輸企業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
D.建材商店銷售建材并負責上門安裝
4.下列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A.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B.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
C.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勞務
D.用于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5.下列收費中,( )應作為價外費用,計征增值稅。
A.返還利潤 B.包裝費 C.優質費 D.手續費
四、判斷題(判斷對錯)
1.增值稅條例規定,銷售折讓可以從銷售額中減除。
2.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兩稅的稅基不一致。
3.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時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為貨主開具的發票上注明的運費和政府收取的建設基金。
4.增值稅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適用6%和3%的征收率。
5.增值稅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征收增值稅。
五、簡答題
1.簡述增值稅的作用。
2. 簡述增值稅的類型
3.簡述混合銷售行為及其稅法的相關規定。
六、計算題
1.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3月銷售情況如下∶(1)采取現銷方式銷售商品,取得銷售收入100000元,增值稅款17000元;(2)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貨已發出,托收手續已辦妥,應收貨款20000元,應收增值稅款3400元;(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貨款總額為100000元,合同規定本月應收貨款10000元,由于購貨方資金周轉困難,要求下月付款;(4)收到預收貨款20000元,商品尚未發出;(5)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本月委托代銷部分實現銷售50000元。 請計算本月應納稅銷售額。
2.某機械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8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1)外購鋼材支付稅金1.36萬元,按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
(2)外購鋼材支付運費5萬元,建設基金0.15萬元,運輸裝卸費0.5萬元,取得運費發票按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
(3)從商業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低值易耗品,支付價款1萬元,取得普通發票;
(4)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車床不含稅價42萬元,貨已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
(5) 采用直銷方式銷售車床不含稅價55萬元。
請計算該機械廠8月份應納的增值稅。
3.某百貨大樓10月份發生以下經濟業務(購銷貨物的稅率均為17%):
(1)銷售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0萬元;
(2)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開具普通發票,取得收入58.5萬元;
(3)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貨物金額為600萬元,增值稅102萬元;同時支付貨物運費10萬元,建設基金0.9萬元,保險費1.2萬元,款項均已支付,并取得運輸發票(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并經過稅務機關認證);
(4)沒收包裝物押金4.68萬元;
(5)將上年購進的5萬元貨物用于職工福利,購進貨物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金0.85萬元。
請計算當月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當月應納的增值稅稅額。
4.某進出口公司9月進口商品一批,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700萬元,當月在國內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900萬元。該商品的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7%。
計算該公司9月應納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和國內銷售環節應納的增值稅。
5.紅星日用品加工廠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9月份取得銷售收入總額18.54萬元。計算該日用品加工廠9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參考答案:
一.術語解釋
1.增值額:增值額是指生產者或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
2.增值稅:是指以商品的法定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
3.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納稅期內購置的用于應稅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已納稅款一次性給予扣除。
4.貨物: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5.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的增值稅稅額。
二.單項選擇題
1.C
2.B
3.C
4.C
5.A
三.多項選擇題
1.A. B. C. D.
2.B. D.
3.B. D.
4.B. C. D.
5.A. B. C. D.
四.判斷題(判斷對錯)
1.對
2.錯
3.對
4.錯
5.錯
五.簡答題
1.
(1)有利于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結構的合理化。生產的專業化、協作化是一種科學的.合理的.先進的生產組織形式,其最大特點是生產過程中分工很細,同一生產對象往往經過許多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生產部門來完成,其產品特點是經過的生產環節多,產品結構中外購件所占的比重大,反映在以商品全部價值為課稅對象的流轉稅上,隨著流轉環節的增加和產品結構中外購協作件的增加,產品的稅負也不斷增加。增值稅是按增值額課稅,同一產品不論其流轉環節多少,只要最后售價相同,稅負就一致,有利于促進專業化.協作化生產方式的發展。
(2)有利于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增值稅是按增值額課稅,v+m對企業來說是增值額,對整個社會而言,是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國民收入,因此增值稅隨著國民收入的增加而增長,稅收收入穩定,不受流轉環節多少的影響。
(3)有利于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增值稅按增值額課稅,各環節增值額之和等于該產品的最終銷售額,按商品的最終銷售額計算退稅,可以將該商品在生產.流通全過程繳納的全部稅款退給企業,既準確又徹底,可使該商品以完全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加出口國商品的競爭力。對進口商品征增值稅,根據進口商品的進口金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稅額,相當于國內同種商品在生產.流通環節繳納的全部增值稅稅額,可以做到平衡進口商品和國內商品的稅負,有利于本國經濟的發展。
2.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都允許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外購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流動資產的已納稅額予以扣除,也就是在計算法定增值額時,允許扣除外購流動資產的已納稅額,但對外購的機器、設備、廠房等固定資產的已納稅額是否給予扣除,各國的增值稅法則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于是形成了以下三種類型的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納稅期內外購的固定資產已納稅額一次性給予扣除,即納稅企業用于生產的全部外購生產資料都不課稅,就整個社會而言,課稅依據實際上只限于消費資料,故稱消費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是指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相當于當期外購的固定資產折舊部分的已納稅額,就整個社會而言,課稅依據相當于國民收入,故稱收入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是指征收增值稅時,不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已納稅額扣除,就整個社會而言,課稅依據既包括消費資料,又包括生產資料,課稅范圍與國民生產總值相一致,故稱生產型增值稅。
3.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其中:“一項銷售行為”是指銷售貨物與提供非應稅勞務,兩者同時發生,密切相聯,且從同一受讓者取得價款。“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營業稅的勞務。如,電梯生產企業銷售電梯并負責安裝電梯。
稅法對混合銷售行為的規定: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1.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謂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所謂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六、計算題
1.
應納稅銷售額=100000+20000+10000+50000=180000(元)
2.
(1)進項稅額:1.36萬元
(2)進項稅額:(5+0.15)×7%=0.36萬元
(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4)銷項稅額:42×17%=7.14萬元
(5)銷項稅額:55×17%=9.35萬元
應納稅額=7.14+9.35-1.36-0.36=14.77萬元
3.
(1)銷項稅額:1000×17%=170萬元
(2)銷項稅額:58.5÷(1+17%)×17%=8.5萬元
(3)進項稅額:102+(10+0.9)×7%=102.76萬元
(4)銷項稅額:4.68÷(1+17%)×17%=0.68萬元
(5)進項稅額轉出:0.85萬元
允許抵扣的進項稅為102.76萬元
應納增值稅=170+8.5-102.76+0.68+0.85=77.27萬元
4.
(1)進口環節應納的增值稅=700×(1+10%)×17%=130.90(萬元)
(2)國內銷售應納的增值稅=1900×17%-130.90=192.10(萬元)
5.
不含稅銷售額=18.54÷(1+3%)=18(萬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18×3%=0.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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